录取规则
我校在列有艺术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招生计划的省市,凡取得该省市相应艺术类统考合格证的考生均可报考。专业成绩采用考生省级美术统考成绩。
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市投档原则投档。
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总分 40%+专业课成绩 60%)
录取规则
我校在列有艺术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招生计划的省市,凡取得该省市相应艺术类统考合格证的考生均可报考。专业成绩采用考生省级美术统考成绩。
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市投档原则投档。
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总分 40%+专业课成绩 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