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和省份以各省公布的计划为准
二、专业考试
2015年,我校不单独组织美术类专业校考,承认各省相应类别统考(联考)成绩。
三、报考条件
参加各省美术类专业统考(联考)并专业成绩合格,成绩达到我校美术类专业在该省所在批次分数线。
四、录取规则及其他注意事项
1、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及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取得所在省专业统考(联考)合格证,在文化成绩达到我校美术类专业所在批次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综合成绩(专业成绩 60%+文化成绩 40%)从高到低录取。
2、我校在新生入学后,要对新生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并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凡经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及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9000元/年。
4、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及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进校后在美术学院培养。
五、联系方式
地 址:湖北省黄石市磁湖路11号
邮 编:435002
咨询电话:0714-6575861/6575862/6575863
邮 箱:hbnuzsgz@126.com
网 址:www.zsxx.hbnu.edu.cn
微 信:湖师招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