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是一所教学与科研力量居全国一流水平的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艺术学科具有90余年悠久历史,目前拥有艺术学理论、戏剧与影视学两个博士一级学科点,音乐与舞蹈学、美术学两个一级硕士学科点,在教育部2012年学科评估中,戏剧与影视学名列全国第二,艺术学理论并列全国第四。其中,戏剧与影视学和艺术学理论是北京市重点学科,二级学科电影学是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并于2012年被国家认定为电影高端人才培养单位,影视学是国家级特色专业。我校是国家首批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招生试点单位,已经连续招生五届,成为我国高层次优秀艺术人才的教育和培养基地。

一、招生宗旨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其英文名称为Master of Fine Arts,简称MFA)培养目标为高层次、应用型艺术专门人才,涉及电影、广播电视、音乐、戏剧戏曲、舞蹈、美术、书法、数字艺术、设计艺术等艺术创作领域。

二、招生人数

2014年我校艺术与传媒学院计划招收双证全日制艺术硕士30人,其中音乐(代码为135101)10人,广播电视(含数字艺术)(代码为135105)10人,美术(含书法) (代码为135107)10人。其中推免生名额约为30-50%(点击此处查询接收办法)。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包括本科就读学校认可属于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的、将于2014年6-7月本科毕业的 专接本 专升本 3+2 类的全日制学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即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到2014年9月1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可以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条件为①修完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②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

(5)非应届在读研究生(含单证专业学位硕士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就读院校同意,并在录取时先办理原就读院校的退学手续。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以上(含)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除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外,其余的党校本科学历不能报考。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6.我校艺术硕士不招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

四、报名流程

【说明:考生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我校的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必须如实、准确地填写信息。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报考资格审核将在录取阶段进行。】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缺一不可。考生须于2013年10月10日 31日登陆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于2013年11月10日-14日持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应届生持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网上报名编号,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

五、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阶段。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初试具体地点由报考点安排。

2.准考证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下载时间为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凭《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科目均为笔试,分别为:

第一单元:101-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

第二单元:204-英语二(满分100分);

第三单元:610-艺术原理(满分150分)。

第四单元各专业考试科目如下:音乐专业:881-和声、曲式;广播电视专业:885-影视艺术史或884-数字艺术原理:美术(含书法)专业为:838-美术创作与理论或839-书法创作与理论。满分各为150分。

上述初试科目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二为全国统考科目,请参考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的最新考试大纲。第三单元和第四单元为我校自命题科目,参考书目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