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2018年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时间已公布 考试介绍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资格考试是由国家劳动部统一组织考试,考试合格后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职业资格证书。 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分为人力资源管理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人力资源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黑龙江考试科目 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分四个级别,分别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各级别考试科目如下: 人力资源师考试三级和四级分为《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个科目。 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和一级则分为《理论知识》、《技能操作》和《综合评审》。《理论知识》的题型是单项、多项选择题;而《技能操作》考核的题型包括计算分析题、案例分析题和方案设计等;《综合评审》是包括论文和论文答辩。考试内容涉及企业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劳动关系管理等六部分以及相关的基础知识。 2018年实行全国统一鉴定的职业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根据《关于做好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公布实施后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33号)的有关规定,我中心定于今年5月针对2017年参加心理咨询师、电子商务师、职业指导人员、企业培训师、理财规划师等5个职业全国统一鉴定、单科成绩不合格的考生,组织进行最后一次补考。 黑龙江考试时间安排 (一)坚持统一鉴定日(以下简称“统考日”)制度。2018年统考日具体日期是3月16、17、18日,5月18、19、20日,7月20、21、22日,9月21、22、23日,11月16、17、18日。 (二)全国统一鉴定日期(以下简称“全国统考日”)是5月19、20日和11月17日。 (三)各地要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在规定日期组织实施全国统一鉴定工作。各地在规定的鉴定范围内选择其他职业组织本地区统一鉴定工作,应集中安排在3月、7月、9月的统考日及5月18日、11月16、18日进行,并于2018年3月15日前填写《统一鉴定日工作安排表》(附件3)报我中心,以便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