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租赁合同协议书 篇1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__日就乙方承租方大美博城号商铺签订《方大美博城商铺租赁合同》(以下称“《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生效后,甲方依约将商铺交付给乙方使用。现乙方因自身原因提出放弃上述商铺优先续约权及承租权。 为此,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就《租赁合同》终止、商铺返还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合同》自日解除,甲乙双方租赁关系即同时解除。 二、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于日前将铺位退还给甲方。如乙方不按时退还,甲方将按照甲乙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收取房屋占用费。 三、乙方承担商铺实际退还之日前的所有费用,包括租金、水电费、物业费、通讯费、广告费等一切费用。 四、乙方退还商铺时应保证商铺内水、电等设施正常使用,且不得损坏商铺内原有设施和非乙方装修部分,若有损坏,乙方需照价赔偿。 五、《租赁合同》解除后,甲方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扣除乙方欠缴费用后退还承租押金,明细见附件。 六、退费时间为合同解除后满两个月,退费方式为网银转账。 七、乙方撤出商铺后,遗留物品视为放弃,甲方有权处置。 八、因乙方退租给第三人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九、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即有权将该商铺进行二次招商,并可随时与意向经营户实地参观该商铺直至签订《租赁合同》。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日 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日解除租赁合同协议书 篇2 _女士 您好!我是位于中路813号房屋的房东王,您于20年_月与我签订《协议》,约定您租赁我的上述房屋,租期一年,从年5月1日至年4月30日,租金每月10000元。该合同租期届满后,您继续使用该房屋,但您未与我续签租赁合同,故您我双方村在不定期租赁合同关系,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我作为出租人有权随时通知您解除租赁关系,因我现在需要使用该房屋,现依法通知您: 一、自本通知函发之日起,您我之间的不定期房屋租赁关系终止,请您在收到本书面通知后7日内(最迟在20年_月日前)搬出中路813号房屋。 二、若您在上述期限内不搬出中路号房屋,本人将通过必要的法律途径予以解决,并有权要求您承担相应的’损失。 特此通知。本通知函一式两份,快递邮寄一份给您,另一份本人留村,内容相同。 通知人: 日解除租赁合同协议书 篇3 女士: 您好!我是位于xx区中山中路813号房屋的房东王,您于20xx年x月与我签订《协议》,约定您租赁我的’上述房屋,租期一年,从xx年5月1日至xx年4月30日,租金每月10000元。该合同租期届满后,您继续使用该房屋,但您未与我续签租赁合同,故您我双方村在不定期租赁合同关系,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我作为出租人有权随时通知您解除租赁关系,因我现在需要使用该房屋,现依法通知您: 一、自本通知函发之日起,您我之间的不定期房屋租赁关系终止,请您在收到本书面通知后7日内(最迟在20xx年x月xx日前)搬出xx区中山中路813号房屋。 二、若您在上述期限内不搬出xx区中山中路号房屋,本人将通过必要的法律途径予以解决,并有权要求您承担相应的损失。 特此通知。本通知函一式两份,快递邮寄一份给您,另一份本人留村,内容相同。 此致 通知人: x年x月xx日解除租赁合同协议书 篇4 因原租赁合同解除而产生的纠纷,如果出租人未将次承租人作为被告的,考虑到判决生效后的执行问题以及保护次承租人利益的需要,原则上可以追加次承租人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与诉讼。如果次承租人人数过多,且各方的利益也不同,则不宜追加次承租人为第三人,可根据情况需要,由当事人另行诉讼。 次承租人要求承租人解除合同并赔偿装修等添附损失的,属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一般无须追加出租人为案件的第三人。 租赁房屋与其添附物,属于动产与不动产的附合。附合是指不同所有人的物密切结合在一起而形成新的物,对原物虽然尚能分明,但无法分离或者分离后会大大降低新物的价值。民法理论认为,不动产所有人可以取得添附于不动产的动产所有权。 动产与不动产附合,一般以不动产为主物,由不动产所有人取得附合其上的从物的所有权。对于不动产所有人取得添附物后,动产所有人能享有何种权利的问题,我国台湾地区民法第816条规定,动产因附合而为不动产之重要成分者,不动产所有人,取得动产所有权。但原动产所有人可依不当得利的规定请求其动产的价值相当的’补偿。 德国民法典第946条规定:”动产与土地附合成为土地之同一体的构成部分者,土地所有权扩充到该动产。”但应补偿动产所有人的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86条规定:”非产权人在他人的财产上增添附属物,财产所有人同意增添,并就财产返还时附属物如何处理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又协商不成,能够拆除的,可以责令拆除;不能拆除的,也可以折价归财产所有人;造成财产所有人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就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从以上规定看出,各国法律对添附物的处理都较为笼统,我国《合同法》将其区分为经出租人同意的添附和未经出租人同意的添附两种情况,但该规定还是比较原则、简单,不能适应司法实践的具体情况。而且仅仅规定了是否可以进行添附或者装修,而没有规定对于添附物如何处理。解除租赁合同协议书 篇5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部分不再履行,因一方的过错造成合同解除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双方均有过错的,应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违约责任;若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责任导致租赁合同解除的,应根据公平的原则进行处理;如属于不可抗力导致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相关知识阅读:如何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行使*屋租赁合同解除权有约定解除及法定解除两种形式: (一)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认为解除合同比继续履行合同更有利于自身利益,根据合同自由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而解除合同。对此,我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解除是指当发生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时,当事人一方依法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解除租赁合同协议书 篇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规定,财产所有权人依法对自身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依据《合同法》第232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相关案例: 案情徐某系安徽人,1996年6月到上海租赁一家私人店面开小超市,双方订立合同约定:租赁期自1996年6月起至租赁房屋动迁之日止,每月租金4000元,每年不予递增。徐某考虑到可以长期租赁,尽管当时4000元的月租过高,还是咬牙租了下来。但几年下来,勉强糊口。 20--年6月徐某缴房租,未料房东不愿收租金,明确表示要将租金抬高到月租10000元。徐某经测算,感到难以承受,于是手执合同与房东理论。但房东不予理睬,且委托律师发函告知租赁合同解除,并限时予以迁出。争气不争财,徐某也当即聘请律师回函,要求履行合同,不同意解除。经过两个月的反复交涉,由于双方在租金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房东遂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合同。 房东诉称:1996年6月双方订立租赁合同,在合同上约定至租赁房屋动迁之日止,这属于不确定期限,现房屋需要自用,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同时已给被告一个月的宽限期,请求被告迁出租赁房屋。徐某辩称:当时租借房屋,房租是比较贵的,之所以接受,主要是考虑到可以长期租借。根据有约定从约定的规定,现在租赁房屋没有拆迁,故在租赁期限内,不同意解除合同。并反诉要求确认合同有效,继续履行合同。 法院判决徐某与房东的租赁合同解除,给徐某两个月搬迁宽展期,宽展期的房租予以免付。办案手记《合同法》确有有约定从约定的规定,但徐某与房东的合同中确实没有明确合同期限,直至拆迁的约定实属不明确的约定,即附合同的条件是不确定的,难道50年不拆就50年租借下去?故法院才有此判决。 根据上述判例可以看出,租赁合同一定要明确租赁的期限,用词一定要严谨,否则极易引发争议。 相关案例分析: 解放前,李先生将一套私房出租给黄老太。李先生同黄老太的租赁关系一直保持至1998年房屋动迁。经裁决,动迁部门将李先生妻子和黄老太安置到本市A房屋居住;李太太一次性付清房屋差价后,拥有产权,且继续与黄老太保持租赁关系。之后,黄老太与其大女儿搬入A房中。1999年12月,黄老太去世,其小女儿也搬入A房。20--年,李太太取得A房产权,要求黄老太两个女儿迁出A房,但大女儿认为自己是同住人,按月支付租金,不同意搬迁。无奈之下,李太太起诉至法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规定,财产所有权人依法对自身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黄老太的女儿租赁李先生夫妇的房屋居住,这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1998年,动迁公司将李先生的妻子作为被动迁房屋的产权人,继续同黄老太保持租赁关系。但是1999年黄老太去世后,黄老太和李先生妻子之间的租赁关系已不存在。李先生妻子仍将房屋出租给黄老太的女儿居住。 依据《合同法》第232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所以,李先生的妻子只要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黄老太的女儿,就可完全解除租赁关系。解除租赁合同协议书 篇7 审理中,许多人认为另一公司应当支付15万元违约金。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某公司与另一公司的目的在于租赁,彼此所签的租赁合同到期后,双方虽未再续签书面合同,但未续签合同并不等于双方没有合同,双方仍在按原合同继续履行的事实表明,彼此仍在维系并希望实现与原合同相同的目的,故双方虽没有补充协议,但除期限改为不定期外,其余均应按原合同条款履行。 审判 法院经审理认为,租赁合同因到期而转化的不定期租赁合同,是一种新合同,合同内容应以双方实际履行情况而定,但由于违约金是一种明确、特殊的严格责任,故原关于违约金条款不能适用于不定期租赁合同。据此,判决驳回了某公司要求另一公司支付15万元违约金的诉讼请求。 评析 安报律师团律师认为: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理由如下: 一、某公司与另一公司在租赁合同到期后继续租赁,决定了双方依旧是租赁合同关系,但是形式已经发生改变,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也随之改变。租赁合同分为定期和不定期两种,不同形式的租赁合同,法律调整的方式自然存在不同之处。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本案租赁合同到期后,某公司继续使用并按原标准交付租金,另一公司亦未提出异议,表明该租赁合同已经转为不定期,法律适用也应以调整不定期的条款为依据。 二、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并不等于原约定的违约条款仍可适用。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若当事人在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条款,则不产生违约金责任。一方面,违约金的承担是以“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的约定”为要件,当事人之间没有约定、约定不明、超出约定范围均不能适用;另一方面,尽管某公司与另一公司的目的在于租赁,双方按原合同继续履行同样具有租赁的目的,但这仅仅反映在租金、租赁房屋的使用上,已经通过默示履行达成一致,即在这一点上应当继续有效,但对违约金这一必须明示的特殊的严格责任问题,并没有明确确认,故不应沿用;再一方面,原租赁合同约定提前解除合同必须支付违约金的前提条件,仅仅限制在合同期限所固定的’两年以内,并没有谈及两年以外,在原合同转为不定期租赁合同后,固定期限变为不固定,两年的时间已届满的情况下,原违约条款已经失去存在的前提和基础。 三、另一公司有权随时解除合同。我国《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该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也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可见,随时解除合同是另一公司的权利,不过应当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某公司,该期限通常为一个月。另一公司只有未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某公司的情况下,某公司才能要求另一公司赔偿损失,但这种损失并不是违约金。解除租赁合同协议书 篇8 甲方:zz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乙方与甲方于20xx年12月23日签订了一份编号为”LW-ZLHT-035号”的《z购物中心商铺租赁合同》,租赁甲方位于z市zz18号z购物中心夹层M-018号商铺,用于经营保健品、食品(品牌为”z”)。 截止20xx年4月5日,乙方已累计拖欠甲方租赁费用合计43588.33元(其中:租金16000.80元、管理费9734.02元、推广费1600.08元,POS机租金3600元,电费225.50元,滞纳金12427.93元)。甲方依据租赁合同约定采取合理措施多次向乙方催缴,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支付有关费用,但乙方至今仍未缴交欠款。在租赁期限内,乙方已逾期交付租赁费用达30日以上,且乙方于20xx年8月起擅自停止该商铺经营活动。根据《z购物中心商铺租赁合同》第十六条之有关逾期交付租赁费用、擅自停止经营活动等约定,甲方已于20xx年3月14日正式向乙方发出《关于解除租赁合同的函》。 为妥善处理,现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确认按如下条款解除商铺租赁合同: 1、甲、乙双方确认于20xx年月日正式解除双方签订的’《z购物中心商铺租赁合同》; 2、乙方必须在20xx年月日前,自行将该商铺内的所有动产搬离后,将该商铺按现状交还甲方,该商铺之装修及所有附属设施/设备属甲方所有,甲方无须给予乙方补偿。逾期,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将乙方遗留在该商铺的一切动产搬离,并收回该商铺。 3、乙方所缴交的租赁保证金6533.66元、管理费押金5333.60元(合计金额11867.26元)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甲方同意退还水电装修押金20xx.10元给乙方。 本确认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按上述条款履行到位后,互相之间不存在任何责任纠纷。若乙方不按上述条款履行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特此确认。 甲方确认:乙方确认: 日期:日期:解除租赁合同协议书 篇9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_______________日共同签订的《租赁合同》(下称合同)的解除相关事宜,约定如下,以资遵守。 一、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 二、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以下事实: 1、甲方已收取乙方自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日期间的租金共计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元整); 2、乙方与甲方协商,甲方同意退给乙方剩余房租;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日解除租赁合同协议书 篇10 一、空置期租金、管理费损失 一般情况下,承租方单方解除合同后,出租方不可能马上找到新的承租方,往往需要耗费一定的时间,这期间,房屋无法出租出去,出租方遭受一定的租金和管理费损失。 二、房屋中介费用 基于信息不对称的原因,出租人寻找另一承租人通常是通过委托房产中介机构进行的。一般而言,如果居间成功,房产中介会收取一定数额的报酬,该报酬应计入其寻找另一承租人的成本之内。当然若出租人不采用委托房产中介的方式,则房产中介费用可不予考虑。 三、新租赁合同的免租期 在很多情况下,商铺的出租人都会对新的承租人给予一定的免租期,主要是由于承租人在收房后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实际不能办公、营业。此种情形下,出租人通常基于合同约定和商业惯例不收取承租人免租期的.租金。一般而言,如果新的租赁合同中有免租期的规定,因免租而遭受的租金损失也是会被认定为实际损失的。 四、新旧租赁合同租金的差价 因前一承租人的原因致使租赁合同解除,出租人不得不寻找下一承租人,前后两个租赁合同的租金可能并不相同。如果后一租赁合同租金高于前一租赁合同的租金,则不存在损失一说。如果后一租赁合同的租金低于前一租赁合同的租金,则两次租赁合同的租金差价可能会被视为出租人依据前一租赁合同可获期待利益的损失,出租人可能会主张由前一承租人承担。由于法律对此无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也存在一定争议,出租方与承租方各执一词,最终的结果取决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解除租赁合同协议书 篇11 被告陈棋于1965年起在原告马尾区某机械厂工作,1988年7月,经原告厂委研究,安排被告居住在厂里的一间宿舍。20xx年2月20日,原、被告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但未涉及到宿舍的问题。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之后,被告仍继续居住在原告原先分配给自己的那套宿舍。20xx年2月8日,原、被告签订了关于宿舍的租用合同,约定租用期限从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每月租金80元,被告按约支付了租金。20xx年12月31日合同期满之后,被告继续承租,按原先的合同约定支付给原告租金,原告无异议,继续收取租金。20xx年1月双方口头约定每月租金100元,被告继续承租。20xx年7月至12月因当时张贴出拆迁公告,原告主动提出免交租金,被告在此期间未支付租金。后因原告业务需要急需用房,遂于20xx年12月12日书面通知被告20xx年1月10日腾空房屋,被告拒不退还该房屋,也不支付20xx年1月至今的租金,故原告提出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解除双方的租赁关系,被告支付拖欠的租金。 【法院审理】 经审理,原、被告之间的租赁关系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此租赁关系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合法有效,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此案当中原被告于20xx年2月18日签定了租赁合同,合同到期后,被告继续租用该房屋,交付给原告租金,原告未提出异议,继续收取租金,从双方的行为可以推定双方合意续租,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不过此时的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都有解除权。 【律师评析】 当事人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若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的期限届满之前通知承租人,让承租人有足够的时间另行租赁,保障其基本生活。法院最后判决解除原被告之间的租赁关系,被告陈棋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90日内搬离房屋,并且支付给原告从20xx年1月至搬离房屋期间的租金,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解除租赁合同协议书 篇12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 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 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双方的合作期限为年,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提前终止本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就双方提前终止协议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恪守:___________ 一、甲、乙双方同意,提前终止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二、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后____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补偿款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圆整)。 三、甲方应于收到乙方支付的补偿款后____个工作日内,将扣除应付房租后的押金及已付剩余房租退还乙方。 四、乙方应于收到甲方退还的.押金及已付剩余房租后____个工作日内,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五、《房屋租赁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因合同存续期间及提前终止本合同所产生的所有债权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房租、滞纳金、违约金、赔偿金等其他债权债务等)已全部结清。甲方不得就合同存续期间及提前终止本合同所产生的任何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房租、滞纳金、违约金、赔偿金等其他债权债务等)提起仲裁、诉讼、申诉、**;否则,视为甲方根本性违约,甲方应双倍退还乙方已支付的补偿款。 六、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依法承担相应赔 偿责任。 七、因本协议所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因处理本协议项下纠纷所产生的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一切损失。 八、未尽事项,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有关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可分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为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___________承租人(乙方)签章: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解除租赁合同协议书 篇13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村委会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鉴于: 1.教育是立国之本,改善学校环境,美化学校场地,让村民的子女有个良好的学习场所是我们的愿望。 2.乙方原租赁学校西侧地期限未满,但考虑到甲方的实际需要,表示大力支持。 3.经双方认真协商,同时考虑到乙方的损失情况,故此,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解除土地租赁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条用地合同解除是甲方根据发展需要提出来的。(乙方原租赁场地合同签订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条甲方一次性应补偿乙方基建投资额(人民币_________元整)的六成计人民币_________元,该款在合同生效后10天内付清。 第三条甲方应一次性补偿乙方生产设备投资额(计人民币_________元)的三成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整。此款在合同生效后30天内付清。 第四条乙方应按原合同规定缴交_________年上半年租金及一切规费,不得拖欠。 第五条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原租赁场地上建筑物及其内外物品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处理,乙方不得干涉。 第六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原甲、乙双方签订租赁用地合同解除。 第七条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和乙方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解除租赁合同协议书 篇14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年(下称“租赁合同”),乙方向甲方承租位于号商铺(下称“该商铺”),租赁期限自__________年01月01日起至__________年12月31日止。现因乙方于___________年12月31日撤出。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租赁合同的解除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甲、乙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自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解除,合同中双方的权利义务于租赁合同解除之日自行终止。 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其它费用计算说明如下: 三、乙方在该商铺所进行的固定装修归甲方无偿所有,由甲方自行处置。但乙方在租赁期间添置的可移动物品归乙方所有,乙方应在___________年01月01日前将该设施设备搬离该商铺。乙方逾期搬离的,视为乙方的违弃物,甲方有权自行处置。乙方搬离时不得损坏商铺和其它属于甲方所有的物品,否则,乙方应负责恢复原状并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四、乙方应在年月01日前向甲方移交该商铺及其它属于甲方所有的物品,并经甲方验收和书面认可;逾期不移交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__________元违约金,并赔偿因此导致的甲方全部损失(包括甲方因不能按时向新的承租方交付该项商铺而承担的违约责任),但由于甲方原因导致逾期移交的情形除外。由于乙方租赁期间装修或其它原因造成该商铺受到破坏的,乙方须赔偿因此经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五、因乙方未履行商铺租赁合同的约定期限,乙方缴纳转名服务费¥0。缴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的租金、管理费、水电费。 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解除租赁合同协议书 篇15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____年____月____日共同签订的《____租赁合同》(下称合同)的解除相关事宜,约定如下,以资遵守。 一、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 二、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以下事实: ⑴甲方已收取乙方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间的租金共计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收取乙方履约保证金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 ⑵乙方经甲方允许,已实际对承租房屋进行了装饰、装修和改造,并支出费用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 ⑶乙方承租后为承租房屋添置了____等物品,价值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 ⑷甲方已代收乙方缴纳的水、电、煤气等费用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 至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尚欠水、电费用____元。 三、乙方装饰、装修及改造费用与欠付甲方租金、欠缴水、电费互相折抵(或折抵后甲方/乙方须向对方另外给付人民币____元)。 四、合同解除后,乙方所有的可移动物品归属乙方;租赁房屋内固定物及装修部分归属甲方。 本条约定的可移动物品详细是指:桌椅、电脑、家俱等物品。 五、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迁出租赁房屋。 乙方按约迁出租赁房屋后____日内,甲方应全额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并以银行转帐方式支付给乙方。 乙方帐号见合同。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解除租赁合同协议书 篇16 通知人: 贵我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了《租赁合同》,但贵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如下违约行为,根据□《租赁合同》第条/□《合同法》第条的规定,我方可解除《租赁合同》。现我方决定自即日起解除双方的租赁合同,请贵方根据合同的约定,在接到本通知后日内腾退房屋、付清费用,并根据《租赁合同》第条承担违约责任。 特此通知。 通知人:时间:解除租赁合同协议书 篇17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原于20xx年九月十七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房屋位于银川市兴庆区湖滨东街与丽景街相交处南面7号楼和5号楼第四层,总面积约为:10200平方米。现因情势变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就解除该房屋租赁合同达成以下条款: 一、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以上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后,甲乙双方互不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二、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日内,将房屋移交给甲方。移交前,乙方会同甲方验收房屋设施、设备及物品,验收合格后,乙方从承租的房屋内搬走。 三、关于该租赁房屋的外装修费用,甲乙双方协商聘请有资质的单位,以该单位审定的结算价格为准,多退少补。 四、乙方在管理使用该租赁房屋期间所发生的所有税费,包括:房屋产权税、土地使用税以及室内的装修、装饰费用等等,不再向甲方主张;甲方支付的室内装修、装饰费用贰佰万元,也不再向乙方主张。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就该部分费用互不相欠。 五、乙方应在移交承租房屋同时,将该房屋装修施工图纸以及其他与该房屋有关的图纸、资料等全部移交给甲方。 六、乙方就该房屋的隐蔽工程,在租赁合同解除后甲方需要时,负有说明和配合的义务。 七、如乙方按照约定,履行了本协议的全部义务,包括第五条及第六条的附随义务,甲方免除乙方所欠合同解除前的租赁费。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身份证号: 兹因甲方基于邻居(其它所有权人)反对之原因,请求与乙方终止___日与甲方所签,标的物坐落于县市市镇乡区里(村)路(街)______号楼楼顶或屋凸之空间之租赁契约,双方同意除原租约中有关终止租约、权利担保及管辖法院等条文仍有效外,余悉依下列协议履行: 一、双方于签订本协议书时起即终止原租赁关系。 二、乙方应即将标的物上之基地台设施拆除,并将标的物返还于甲方 三、甲方应于终止租约时起日内,返还押金新台币(下同)元整及租金元整,共计元整予乙方。 四、原租约中若有其它优惠或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手机兑换卷及回馈方案同意书)__________,甲方同意抛弃。 五、本协议书壹式贰份,当事人各执壹份为凭。 甲方:(印)_____乙方:(印)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日解除租赁合同协议书 篇18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原于20年十二月一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房屋位于第二层,总面积约为_平方米。现因乙方长期拖欠甲方房租无法继续履行合同, 一、现甲方要求乙方应于日内,将房屋移交给甲方。移交前,乙方会同甲方验收房屋设施、设备及物品,验收合格后,乙方从承租的房屋内搬走。 二、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于20__年10月31日前将房屋退还给甲方。如乙方不按时搬走,每逾期一日,需向甲方支付《租赁合同》约定月租金的5%作为违约金。若逾期退还超过5日,甲方有权强行收回房屋并进行清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承担房屋实际退还之日前的所有费用,包括租金、水电费等一切费用。 四、乙方退还房子时应保证房内水、电等设施正常使用,且不得损坏房屋内原有设施和非乙方装修部分,若有损坏,乙方需照价赔偿。 __公司 __年_月_日解除租赁合同协议书 篇19 甲方(原出租方): 乙方(原承租方): 甲乙双方于20xx年1月28日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由甲方将位于x市x区路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现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于20xx年11月29日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就双方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协议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一、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于20xx年11月29日提前终止双方于20xx年1月28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二、基于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合同》,甲方退还乙方实际返还房屋之日后的剩余租金,同时,甲方同意给予乙方元的补偿,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给予的上述补偿,该补偿包括因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可能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如乙方未在本协议约定期限前将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交付给甲方,甲方可撤回上述补偿。 三、乙方须于20xx年3月30日之前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在交接时,甲乙双方共同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煤气使用等与房屋租赁有关的情况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同时结清包括上述补偿在内的相关费用。如乙方不能按约定期限内返还房屋,乙方自愿承担甲方就该房屋与第三人签订相关合同约定的全部违约责任。 四、在《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对各自民事行为负责并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与对方无关。 五、本协议签订之后,甲乙双方不得依据《房屋租赁合同》再主张任何权利。 六、乙方自始放弃因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而赋予的对承租甲方房屋所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七、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八、因本协议所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因处理本协议项下纠纷所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一切损失。 九、本协议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甲乙双方于20xx年1月28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出租人): 法定(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 乙方(承租人): 法定(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