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录取办法
1.报考我院艺术类各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内蒙古艺术学院2017年艺术类专业考试且考试成绩合格,2017年4月1日以后,考生可以在内蒙古艺术学院本科生招生网查询成绩,高考报名时只能报考与合格成绩单专业名称相同的专业。考生在内蒙古艺术学院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及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相应类别最低分数控制线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我院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在 本科提前批次 进行录取,不组织专业考试,无专业成绩要求,艺术类文科考生和普通文科考生均可报考。考生高考分数达到所在省文科提前批次最低分数控制线的前提下,根据文化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我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高考文化课 60%与专业课 40%相加,计算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我院其余所有专业,均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471-4978356
学院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01号
招生网址:http://zs.imac.edu.cn
报名网址:https://www.artstudent.cn(艺考升网)
本招生简章里的相关规定以教育部高考招生阳光平台公布的 内蒙古艺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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