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设计学类拟面向北京、天津、河北、上海、山西、黑龙江、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陕西、甘肃等省份招生,计划招生300。在公布未分科类(艺术不分文理)省份,录取时文理科统一排队,择优录取。

按设计学类招生,一学年后分流至、、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5个专业。

我校认可拟招生省份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联考)合格成绩,不再组织专业课校考。设计学类要求考生无色盲,无色弱。

(1)省外平行志愿:我校拟招生省份艺术类所在批次的志愿设置若执行平行志愿,则录取原则按生源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排序规则,择优录取。

(2)省外非平行志愿及一档多投志愿:录取时以艺术类省级统考(联考)专业课成绩的60%与高考课成绩的40%之和作为综合分从高到底,择优录取,首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满额时,再依次录取第二专业及后续专业志愿考生。

(3)省外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有特殊规定的,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并结合我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4)陕西省生源:根据陕招办〔2018〕34号文件精神,设计学类专业按省统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更多细节详见:

往年录取分数线(2015年取消校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