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河南、河北、湖南、浙江等四个省考生必须通过本省音乐表演类专业统考,我校录取时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

3、山东省考生必须参加鞍山师范学院音乐类专业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我校录取时使用校考专业成绩。

(以上各专业录取办法均以各省招办公布为准)。

四、专业校考报名、考试时间、地点及办法

报名条件:符合教育部和各省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名。

(一)辽宁省书法学专业报名考试时间、地点及办法

报名时间:2013年3月9日 报名地点:鞍山师范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

报名办法:

1、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辽宁省2013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及复印件,到鞍山师范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报名。

2、考生报名时需交报名费200元。

考试时间: 2013年3月10日 考试地点:鞍山师范学院

专业考试办法:

①楷书(含魏碑)100分 ②行书或草书100分 ③隶书或篆书100分

④理论卷(侧重中国古代书法史中的书家、作品,题型以选择、填空、判断等为主)50分。参考教材:《书法教程》(王登科著,辽海出版社2007年4月出版)

⑤创作卷(根据所提供的内容,创作作品,书体任选)50分 总分400分。

注意事项: 参加书法学专业考试的考生须自备笔、墨、毛毡等考试用具。

(二)山东省书法学专业、音乐类专业考生报名考试时间、地点及办法

2013年我校在山东省只设济南市一个报名考试点。

考生报名时需交报名费200元。

报名时间:2013年3月3-4日

报名地点:山东省济南商贸学校(济南市历山路10号)

考试时间:书法学专业3月5日

音乐类专业3月5 -6日 音乐类专业听音考试时间: 3月5日8:00-9:00

考试地点:由济南市招生办指定

专业考试办法:

1、书法学专业考试科目

①楷书(含魏碑)100分 3月5日8:00--9:00

②行书或草书100分 3月5日9:10--9:50

③隶书或篆书100分 3月5日10:00 11:00

④创作卷100分 3月5日11:10 11:40

(创作卷根据所提供的内容,创作作品,书体任选)

总分400分。

注意事项: 参加书法学专业考试的考生须自备笔、墨、毛毡等考试用具。

2、音乐类专业

音乐学(师范)专业考试科目:①声乐150分 ②钢琴150分 ③听音50分 总分为350分

音乐表演专业考试科目(任选一项即可):

①声乐:声乐150分 听音50分 总分200分

②器乐:器乐150分 听音50分 总分200分

注意事项:

●声乐考试:自选歌曲二首。

●器乐考试: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除钢琴外考生乐器自备)。

●考生演唱、演奏曲目须背唱、背奏、背诵;演奏曲目除D.C处反复外,其它反复记号均不反复。

五、录取原则:

报考我校书法学专业的辽宁省考生、山东省音乐类及书法学专业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专业考试,并且成绩合格;其他专业须参加省级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均执行生源所在省招办划定的二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的60%(师范类专业执行70%),外语成绩符合我校要求,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各省如有特殊规定,按各省规定执行)。

招生咨询电话:0412-2961701 音乐学院咨询电话:0412-2960019

美术学院咨询电话:0412-2960125 高职专科咨询电话:0412-843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