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美术类本科专业合格证的发放
江苏省、甘肃省的考生凡取得所在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即可报名参加我校在该省组织的校考,学校将按照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原则上按照所在省美术类专业招生计划1:4的比例公布我校美术类专业测试合格名单,发放美术类专业合格证。
山东、河南省考生必须获得所在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合格证发放以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为准。
第十五条 美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录取原则
学校认可山东省和河南省专业统考成绩。凡取得所在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课成绩达到所在省美术类专业本科控制分数线的该省生源考生均可报考我校。山东美术类专业按照综合分(美术类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综合分=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投档,学校将对进档考生按照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取专业。
江苏省和甘肃省的考生取得我校2018年美术类专业招生测试合格证,并且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份美术类专业本科控制分数线则可报考我校。招生录取时,学校将对进档考生按照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六条 学费为8500元/年,住宿费500-1200元/年。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如有变化,按山东省物价局统一核定最新标准执行。
第十七条 学生缴纳学费、住宿费后,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退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其他
第十八条 学生在最高修业年限内,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修满培养方案要求学分,成绩合格,达到相关毕业要求,由本校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第十九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若发现有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联系方式
山东交通学院网址:http://www.sdjtu.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zsw.sdjtu.edu.cn;
电子邮箱:zhaosheng7112@163.com;
电话:0531-80687112 80687478;
艺术与设计学院咨询电话:0531-80683870 80683880
通讯地址:济南长清大学科技园海棠路5001号山东交通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250357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山东交通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