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音乐学(师范)专业(总分180分)

①声乐主项:视唱(满分40分);声乐(演唱2首作品,中外不限,满分100分);器乐(演奏1首作品,中外不限,满分40分)。

②器乐主项:视唱(满分40分);器乐(演奏2首作品,中外不限,满分100分);声乐(演唱1首作品,中外不限,满分40分)。

注:除钢琴以外,其它乐器自备。

2、舞蹈学(师范)专业(总分300分)

①基本功测试(控制、跳、转、翻,满分100分)

②自选舞蹈表演(配乐自备,限3分钟之内,满分100分)

③即兴创作表演(现场抽题,满分100分)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总分600分)

①自备稿件朗诵(限现代散文,时间在3分钟以内,满分150分)

②指定稿件播读(现场抽题,满分150分)

③即兴主持(现场抽题,满分200分)

④才艺展示(限歌舞、乐器,满分100分)

注:乐器自备。

七、录取原则

1、考生的高考课成绩须达到吉林省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

2、我校美术与设计类专业只招收吉林省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成绩合格考生,其他专业只招收我校校考合格考生。

3、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考生投档后,按照 高考文化课成绩的60%+省统考专业课成绩的100% 计算综合成绩,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投档后,按照 高考文化课成绩的60%+专业课校考成绩的40% 计算综合成绩,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高的考生。

5、音乐学(师范)、舞蹈学(师范)专业考生投档后,按校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其他录取要求见《北华大学2017年招生章程》。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滨江东路3999号北华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

邮 编:132013

招办网址:

招办电话:0432-64608596 64608592(自动传真)

美术学院:0432-64608189

音乐学院:0432-64608258

文 学 院:0432-64602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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