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校考设点的通知

有关艺术类招生的省外普通高校:

根据教育部有关艺术类招生文件精神,凡符合规定需在我省设点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的高校,请填写《2018年浙江省省外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设点申请表》,并于2017年12月31日前传真至相关考点,我院将根据教育部艺术类招生文件精神和我省规定,经审核同意后安排具体设点事项。

我省201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仍按美术、音乐、舞蹈、影视表演、时装表演、播音主持、编导和摄制八大类实施专业省统考,凡报考美术类专业校考(专业考试科目含素描、色彩、速写其中两个及以上科目)的考生,均须先参加美术类专业省统考且成绩合格,考生凭《浙江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证(艺术报考证)》和《2018年浙江省美术类专业省统考合格证》报考;报考其他艺术类专业校考的,是否须相关类别省统考合格按招生高校规定执行。

艺术类专业校考的高校,须通知专业校考合格的考生按我省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填报志愿。

附件:2018年浙江省省外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设点申请表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2017年12月11日

附件:

2018年浙江省省外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设点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