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计学类: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5号)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2018年起我校设计学类专业使用各省统(联)考成绩为依据进行录取,不再组织专业课校考。
二、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继续使用各省统(联)考成绩为依据进行录取。
三、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专业:
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专业在哈尔滨、兰州、郑州、晋中、潍坊、石家庄、西安7个城市设置报名考试点。各考点报名考试时间和地点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