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报考环境设计、、、等专业的考生,在统考课和美术专业课统考成绩合格基础上,按照美术统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报考我校学专业的考生,录取时按照考生书法类专业省统考合格(陕西生源为校考合格),且高考成绩达到生源省艺术类专业相应本科控制线,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按文化课成绩相对值(即考生文化总分与艺术类专业本科控制线差值)由高到低排队录取。

报考我校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的考生,在统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统考(联考)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及位次从高到低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陕西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