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我校音乐类、美术类及舞蹈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测试,录取原则是: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文化录取控制线以上,且专业成绩合格,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和书法学专业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测试(如果没有统一的专业测试,则我校指定承认其他院校的专业测试成绩),录取原则是: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文化录取控制线以上,且专业成绩合格,根据考生志愿按文化与专业成绩之和排序从高到低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