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考条件
符合 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 中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
三、报考办法
1.根据《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内蒙教招考普发[2011]43号)文件规定,我院不组织美术类专业校考,承认自治区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考生可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查阅成绩合格与否。
2.音乐类考生须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所在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印发并加盖公章的《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专业考试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我院所设报名地点报名后参加考试。对未持《专业考试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的考生,学院一律不予安排专业考试。
3.音乐类考生报名时需填写《呼和浩特民族学院2012年音乐类专业考试报名表》,用于成绩记载、成绩复查以及向自治区招生考试中心录入成绩。
4.音乐类专科专业不组织校考,承认其它高校校考成绩。
5.专业校考报名费:200元∕人。
四、音乐类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
(一)音乐学、学前教育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本科)
1、主项和视唱面试,练耳和乐理笔试。
2、考试总分300分:主项100分,视唱100分,练耳50分,乐理50分(注:主项和视唱在同一考场考试,练耳和乐理为一套综合试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