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直接使用招生省份统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投档及专业志愿的处理:(1)安排在平行志愿批次的省份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投档排序规则参与平行志愿投档录取。(2)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未明确投档录取原则的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 专业总分 40+高考文化成绩 普通类一本分数线 60。同等条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当排序仍然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当排序仍然相同时,依据理科 理科数学-理综-语文-外语 、文科 语文-文综-文科数学-外语 的成绩排序方法,不分文理省(市、区)依据 语文-数学-外语 的成绩排序方法。合并批次或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普通类一本分数线 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单独划定的相应分数线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