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省计划以2018年公布的各省艺术类为准。原则上各省艺术类专业文理计划单列,分开录取,不分文理填报志愿的省份以实际志愿模式为准。
2.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按照戏剧与影视学类大类招生,入学一年后按照学生志愿和成绩进行分流。
3.教育部与各省级招办2018年艺术类招生另有规定且需要调整此方案的相关内容以及本办法未尽事宜将在长安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补发通知。
4.高考文化课同分时比较单科成绩顺序按照《长安大学2018年招生章程》文化课文理单科成绩比较顺序执行。
5.学费: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陕西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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