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条件:

1.身体健康,具有一定音乐艺术素质基础,符合2018年考生所在省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报考条件。

2.河北省只招收器乐演奏(民族器乐或西洋管弦乐)考生,辽宁省只招收声乐演唱(美声或民族唱法)考生。

四、录取原则:

校考省份考生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音乐类本科合格线,专业取得我校合格证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统考省份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所在省音乐类本科合格线。在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投档范围内,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满分为100分,折算公式如下:

(1)省内

综合分 = 考生文化成绩 0.3 +考生专业成绩 2.5 0.7

(2)省外

综合分 = 考生文化成绩 文化考试满分 30 +考生专业成绩 专业考试满分 70

注:音乐学专业投档办法和比例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原则为准。

五、入学:

1.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凭《福州大学新生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学费8900元/学年。

2.我校将在入学后对录取的新生进行专业复测。复测不达标、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学籍,并报请有关部门倒查追责。

联系电话:0591-22866857 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0591-22866567 福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校考成绩及录取情况查询网址(福州大学招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