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专业在以上省份录取规则:省统考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双上线,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综合全面情况择优录取,有固定录取规则要求的省份按照相应省份要求执行。

三、专业安排

我校对同一录取规则的进档考生按照分数清的原则安排专业,江苏省学业水平必测科目要求须达到4C3D,投档后录取时A加3分,B加2分,C加1分;有固定录取规则要求的省份按照相关省份要求执行。

四、监督机制

1.我校艺术类招生录取工作在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和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规范开展,监督邮箱:jiwei@scu.edu.cn,监督电话:028-85404020。

2.考生本人须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3.本简章由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如教育部调整相关政策,则以新政策为准。

五、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28-86080605、86081605 传真:028-85408370

招生网址:http://zs.scu.edu.cn/zhaosheng 邮箱:nic8401@scu.edu.cn

专业咨询:网址 http://www.scdxart.com/index.html

电话028-85996687 邮箱:2998104502@qq.com

专业咨询:网址 http://qfsp.scu.edu.cn/ (服装与服饰设计)

电话:028-85404037、13458667698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行政楼227室,邮编:610065

四川大学招生就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