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其中河南省、安徽省和山东省艺术专业成绩采用省统考成绩,其他省份采用校考成绩。
录取规则:
报考本科设计学类(、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在思想政治考核及体检合格、专业课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各省规定的艺术本科分数线,按照校考专业课与高考文化课的综合分([文化课成绩 40%]+[专业课校考成绩 60%],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两位),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河南省、山东省的艺术考生专业课使用省统考成绩。安徽省按照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综合分进行投档与录取。
报考专科艺术设计、主持与播音专业的考生(仅在河南省招生),按照河南省专业课统考成绩与高考文化课成绩直接相加,从高到低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