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含设计学类(、环境设计、专业)、绘画、录取分数。
综合成绩=专业成绩 300 100 60%+文化成绩 文化成绩总分 100 40%
重庆考生专业成绩为统考成绩,外省市考生专业成绩为校考成绩。
二、2015年重庆大学艺术学院艺术类(非美术)本科专业录取统计(历来不公布)
三、2015年重庆大学艺术学院本科各专业录取原则
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校考合格且符合省统考要求,其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文化控制线,第一志愿填报重庆大学相关专业,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德、智、体综合考核,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成绩/300 100 60%+文化成绩/文化成绩总分 100 40%)。其中:对各省校考专业成绩前三名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即可优先录取;校考专业成绩合格,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 一本线 即可优先录取。
舞蹈表演专业:按照未作分省来源计划的要求进行录取。校考合格且符合省统考要求,其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文化控制线,第一志愿填报重庆大学,按照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其中:校考专业成绩合格、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 二本线 即可优先录取。
音乐表演专业:按照未作分省来源计划的要求进行录取。校考合格且符合省统考要求,第一志愿填报重庆大学,其高考成绩达到本省 一本线 的65%(且不低于所在省相同专业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其中:校考专业成绩位列全国排名前5名的考生,其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相同专业的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即可优先录取。校考专业成绩合格、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 一本线 即可优先录取。
四、2015年专业录取统计(历来不公布)
五、2015年重庆大学美视电影学院本科各专业录取原则
我校戏剧影视类专业按照未作分省来源计划的要求进行录取。校考合格且符合省统考要求,第一志愿填报重庆大学相关专业,我校将根据专业成绩和高考成绩,德、智、体、美全面审核,并按照以下原则择优录取。
1.表演专业:①校考专业成绩位列全国排名前20名的考生,其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相应专业的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即可录取;②校考专业成绩全国排名第21名及以后的考生,其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应专业的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40分,按照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③校考专业成绩合格、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 二本线 及以上者优先录取。
2.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导演、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高考成绩需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 一本线 的75%(且不低于该省艺术类相应专业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校考专业成绩合格、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 一本线 及以上者优先录取;校考专业成绩位列全国排名前3名(其中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成绩位列校考全国排名前6名)的考生,其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相应专业的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即可录取。
3.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高考成绩需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 一本线 的80%(且不低于该省艺术类相应专业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校考专业成绩合格、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 一本线 及以上者优先录取;专业成绩位列校考全国排名前3名的考生,其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相应专业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即可录取。
4.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数字影视舞美设计方向、人物造型设计方向):高考成绩需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 一本线 的70%(且不低于该省艺术类相应专业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校考专业成绩合格、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 一本线 及以上者优先录取;专业成绩位列校考全国排名前3名的考生,其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相应专业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即可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