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为做好2017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公平、公正地选拔艺术类专业人才,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

第二条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 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的原则。

第三条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及代码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13011

第五条 学院地址

青岛市李沧区九水东路599号 邮政编码:266100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是由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隶属于山东省商业集团总公司,主管部门为山东省教育厅,层次为高职(专科)。

第七条 学院简介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是2002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隶属于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2012年学院被遴选为山东省首批特色名校 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成为全省重点建设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第八条 院系设置及就业情况

学院现设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酒店工程学院、烹饪学院、工商管理学院、信息工程技术学院、艺术学院、基础教学部、思想政治教学部、继续教育学院9个二级院部,招收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及春季高考考生。现有来自国内28个省、市、自治区全日制在校生1万多人。

学院坚持 专业领先,就业导向,产教结合,品牌制胜 的办学方针,弘扬具有现代文明特色的 微笑 ,秉承 勤、真、灵、雅 (勤以励行、真以明德、灵以益智、雅以修身)的校训和 爱心、实力、责任 的校风,强化校企合作与国际交流,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构建开放式、国际化、特色鲜明的高品质职业学院。

经过多年的锐意革新和不懈努力,学院办学特色不断凸现,育人模式不断成熟,育人水平稳步提高。逐步形成并大力实施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宗旨,以强化专业技能、突出外语能力、提升人文素养为重点的 三位一体 高职人才培养模式;与国内外众多知名企事业单位结成了伙伴关系,建立了一个强大、稳固的教学实习基地和毕业生就业网络,各专业都拥有校内和校外实践基地;坚持产教结合,贴近市场办学,注重国际交流与校企合作,在师资交流、留学生互换、学术交流、实践教学、挂职锻炼、实习就业等各方面,开辟了广阔空间;多年成功的人才输出工作使学院建立了立足山东、面向全国、辐射国际以及以酒店服务业、工商管理为主导,广泛渗透IT业、营销业、金融业、广告业、物流业等众多产业领域的庞大就业网络,探索出 就业指导、岗位推荐、追踪服务 的就业工作模式,就业率与就业质量一直深受学生、家长、用人单位的好评。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条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纪检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录取

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

1.美术类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