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表中数字为计划招生人数,实际招生人数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2、艺术设计、艺术设计(书法方向)专业计划数为 0 ,表示该省的专业考试合格考生,若各单科成绩符合我校要求,我校将增加计划,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1人。
1、表中数字为计划招生人数,实际招生人数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2、艺术设计、艺术设计(书法方向)专业计划数为 0 ,表示该省的专业考试合格考生,若各单科成绩符合我校要求,我校将增加计划,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