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美术类专业:我校只承认内蒙古自治区2013年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成绩,考生文化、专业成绩均达到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美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者,根据考生所报志愿,采取 专业志愿清 的原则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河北省、山西省、安徽省、四川省美术类专业:我校只承认上述省份2013年美术类专业统考(河北省为联考)合格成绩,考生文化、专业成绩均达到2013年本省美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者,根据考生所报志愿,采取 分数优先 的原则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内蒙古自治区音乐表演专业:我校只承认内蒙古自治区2013年音乐类专业统考合格成绩,考生文化、专业成绩均达到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音乐类专业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者,采取 专业志愿清 的原则按专业成绩乘以60%与文化课成绩乘以40%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河北省、山西省、四川省音乐表演专业:我校只承认上述省份2013年音乐类专业统考(河北省为声乐联考)合格成绩,考生文化、专业成绩均达到2013年本省音乐类专业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者,采取 分数优先 的原则按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