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在考生文化成绩、专业联考成绩均达到省级招办规定的相应控制线的基础上,对出档考生按总分[(文化成绩 文化总分) 40+(专业成绩 专业总分) 60]排序,按专业志愿清原则择优录取。各专业录取时外语成绩不低于50分。

专业成绩 在没有组织专业校考的招生省份为联考专业成绩,在其他招生省份则为校考专业成绩。

按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即对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省级以上招生管理部门对部分专业的录取有强制性特殊规定的,以省级以上招生管理部门的规定为准。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录取原则:

在文化、专业分别达到省级招办规定的相应控制线的基础上,对出档考生按总分(文化成绩+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