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1)、、摄影、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综合成绩 = 统考专业课成绩 2.5 + 文化课成绩。

(2)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综合成绩 = 统考专业课成绩 + 文化课成绩。 

(3)表演专业:综合成绩 = 专业课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