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美术类专业考试
  1、考试科目:素描(含速写)、色彩两门,满分100分,素描、色彩各占50分。
  2、考试范围及要求:
  (1)素描:人像默写(含速写)4K纸张,考试时间三个小时
  要求:①造型准确;②表现技法与技巧运用恰当;③画面构图完整;④铅笔、炭笔类工具表现。
  (2)色彩:静物默写  8K纸张,考试时间两个半小时
  要求:①造型准确;②色彩关系准确;③空间关系准确;④限水粉、水彩形式表现。
  3、专业考试时,考生务必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入场,并自备画具、画板、颜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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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音乐学专业考试

  1、考试科目:音乐基础能力笔试和专业面试

  2、考试范围及要求:

  (1)音乐基础能力笔试:基本乐理(考试时间一小时); 

  (2)专业面试内容:听音模唱、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任选一项,演唱或演奏作品二首,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

  (3)分值分布:基本乐理(20分)、听音模唱(10分)、演唱或器乐(70分),满分为100分。

  3、音乐学(音乐研究方向)(只面向三个省份招收)

  (1)音乐基础能力笔试:基本乐理、中外音乐史常识(考试时间一个半小时); 

  (2)专业面试内容:听音模唱,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任选一项,演唱或演奏作品一首,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

  (3)分值分布:基本乐理(20分)、中外音乐史(30分)、听音模唱(10分)、演唱或器乐(40分),满分为100分。

  4、相关事项说明:

  (1)2011年学校将在录取的音乐学专业学生中选拔高水平声乐比赛人才5名,由著名歌唱家胡晓平教授和国际著名声乐教育家共同打造一流声乐人才,并提供国内外声乐比赛机会,学习期间不再另外收取培养费用。

  (2)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和面试,逾期不再安排补测。笔试时间一般安排在音乐考试的第二天上午8:30开始(具体时间考生报名时公布);面试根据到场先后进入考场,按听音模唱、声乐演唱、钢琴或器乐演奏的顺序进行。考评组长根据实际情况有权中止考生的演唱及演奏。

  (3)专业面试内容须背谱,声乐演唱考点不提供伴奏,器乐演奏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考生自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