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录取办法

学校将在高考投档分数(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所在省(直辖市)一本线56%以上(四舍五入取整),且不低于当地艺术类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省级统考成绩+高考投档分数)分省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宁缺毋滥。若省级招办有具体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其投档办法执行。

五、有关说明

1.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及合并批次改革省份,一本线指其划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

2.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3.若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违纪、作弊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认定,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考试成绩、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等,已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学籍,并报生源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空缺名额不递补。

六、监督机制

监察部全程监督艺术类招生工作。

考生申诉及举报联系方式:027-68754231,wdzsb@whu.edu.cn,jwo@whu.edu.cn。

七、咨询方式

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点:武汉大学本科生院大楼南楼西侧205、206室

咨询电话:027-6875 4231

网 址:http://www.aoff.whu.edu.cn

新浪:http://t.sina.com.cn/2062659001

腾讯微博:http://t.qq.com/whuzsb4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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