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报考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并依据我校的专业测试成绩录取。对于我校投放了艺术类本科招生计划而未单独组织专业测试的省份(四川、重庆、湖北美术、湖南美术),以及我校投放了艺术类专科招生计划的省份(四川、重庆、山东、江苏、湖北),我校认可生源所在省的联考专业成绩,考生须取得该省的联考专业合格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
在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双过线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四川省,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按照专业考试与文化考试成绩之和择优录取),在同一分数段10分以内,学校根据考生德、智、体、美综合情况决定录取;艺术类专业对文化考试有单科要求,具体分数线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的具体情况划定英语、语文的单科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