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专业和以各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信息为准。

五、报考条件

1.符合教育部及所在省(市、自治区)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生报考规定,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2.考生须参加所在省(市、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统考或联考),且取得统(联)考合格证,并符合各省级招办艺术类相关专业录取条件。

3.色盲考生不能报考设计学类和美术学类专业。

六、录取原则

1.设计学类、美术学类专业的录取原则:考生美术类专业统(联)考成绩合格,课成绩达到所在省份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按照专业志愿顺序和美术类统(联)考成绩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较高的考生。

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录取原则:符合投档条件,学校按专业志愿顺序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省统(联)考专业成绩较高的考生。

3.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3号文件相关规定 适度提高戏剧与影视学类(不含表演)等有关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高校的相关专业不得低于普通类专业所在批次控制分数线。 执行。

4.本简章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最终录取原则依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9年本科招生章程》,本原则若与上级部门有关政策相抵触,按照上级部门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七、其他事项

1.学校学费及住宿费标准按陕西省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11000元/学年,其他艺术类专业9000元/学年;住宿费800-1200元/学年。若有变动按物价部门最新批复标准执行。

2.学校美术类专业按大类录取,进校后采用分流培养模式,具体分流方案以学院公布为准。

3.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原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八、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雁塔路13号

收件人: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710055

招生官网:

招办邮箱:zhb@xauat.edu.cn

招生微信:jdzs2288

咨询电话:029-82202288

监督电话:029-82205091(学校纪委监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