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学(免费师范):免费师范生可享受国家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免学费、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600元/月)。

美术学类【含美术学(非免费师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绘画】:学生进校后按照大类培养,在一年级下学期根据自己的志向,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进行专业分流,但需达到一定人数方可开班。学费9000元/年。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考生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符合教育部有关高考报名条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且文化达到生源省份美术专业文化控制线;(注:我校在江西省以 省属本科高校美术专业文化录取控制线 为 生源省份美术专业文化控制线 。)

2.参加所在省级考试部门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且成绩达到省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取得美术类省统考合格证;

3.身体健康,无色弱、色盲,文理兼招。

三、录取原则:

1.对于有统一投档原则的省市区,认可相关省市区投档原则投档,在文化和专业都合格的投档考生中,按照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不设专业极差,无单科要求;

2.对于没有统一投档原则的省市区,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总分 40+省统考成绩/统考成绩总分 60)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在文化和专业都合格的投档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不设专业极差,无单科要求;

3.综合分排名在内的考生若专业志愿均不能被满足且服从调剂的,将在美术专业内进行调剂,如不服从调剂,将不予录取;

4.对于文科和理科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按照文理科分别按前1、2、3条从高到低录取;对于不分文科和理科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录取时采取不分文理、统一按前1、2、3条从高到低录取。

四、入学资格审查

我校将在新生入校三个月内组织入学资格审查和专业复查,经查考试有舞弊行为或专业复查认定为专业水平不符合入学资格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五、联系方式

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邮编430079)

咨询电话:027-67863374、67863334、67863404、67862239

监督电话:027-67867105、027-67868009(纪委监察处)

备注:华中师范大学2016年起,取消所有省份艺术校考,使用各省艺术统考成绩。因为考试性质发生了本质的变化(即从单独组织校考变成承认并使用各省艺术统考成绩),所以往年录取分数线不再具备参考价值,敬请广大考生谨慎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