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文科:

艺术设计专业:文化最低分279分,专业最低分231.34分(最后两名考生专业成绩并列,录取文化成绩高者331分,考号:16371102130713;文化成绩低者298分录取第二专业,考号:16372924130779)

专业:文化最低分279分,专业最低分228.33分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专业:文化最低分279分,专业最低分217.33分

艺术设计类(中外合作办学 妆扮)专业:文化最低分176分,专业最低分176分

说明:艺术文最低分279分为少数民族降分投档,不享受降分政策的文化最低分284分。

艺术理科:

艺术设计专业:文化最低分258分,专业最低分220.33分。

山东省内设计美术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

按专业校考类别划定校考专业合格线及文化最低控制线。对于校考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我校划定的艺术类专业本科文化最低控制线(根据一志愿考生情况,划定文化最低控制线,划线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1.5),且根据及相关规定划定专业最低分数线。在此文化及专业最低分数线上的一志愿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遵循志愿,择优录取,确定录取专业(校考专业成绩并列者,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的;如文化成绩也相同,则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服从调剂的考生,可调剂至未完成计划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山东省内美术学(中国书体研究)本科专业录取规则:

对于校考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我校划定的艺术类专业本科文化最低控制线(根据一志愿考生情况,划定文化最低控制线,划线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1.5),且根据招生计划及相关规定划定专业最低分数线。在此文化及专业最低分数线上的一志愿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遵循志愿,择优录取,确定录取专业(校考专业成绩并列者,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的;如文化成绩也相同,则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

山东省内美术类专科录取:

须达到山东美术统考合格线。录取时,在投档线内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省外设计美术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

按专业校考类别划定校考专业合格线及文化最低控制线。对于校考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专业本科文化最低控制线,且根据招生计划及相关规定划定专业最低分数线。在此文化及专业最低分数线上的一志愿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遵循志愿,择优录取,确定录取专业(校考专业成绩并列者,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的;如文化成绩也相同,则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服从调剂的考生,可调剂至未完成计划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