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以第一志愿报考该专业,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及外语单科成绩达到我校的报考要求,文化成绩达到本市第二批本科录取资格线,按市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文理考生共同排序)前25名的考生,我校直接予以录取。
2.凡以第一志愿报考该专业,文化成绩达到本市艺术类本科录取资格线,外语单科成绩达到我校报考要求,美术类统考成绩在全市排名前200名的考生,按市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文理考生共同排序)前25名的考生,我校直接予以录取。
3.在第1、2条直接录取的计划数未满的情况下,剩余的计划数,我校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次序,按照合成分从高到低排序(文理考生共同排序)录取 。
合成分计算方式:市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总分(素描+色彩+速写) (文化成绩满分 专业统考成绩满分) 60%+文化成绩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