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校考考试内容

考试科目:速写满分100分、素描满分100分、色彩满分100分。

评分原则: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评委评分、专家组复审的方式进行。

五、校考合格名单公布

按照考生校考专业成绩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合格考生人数不超过所在省份美术类专业数的4倍。我校将于2018年4月份在郑州大学招生网(http://ao.zzu.edu.cn/)公布校考合格考生名单,并将合格考生信息报考生所属省份的省级招生部门备案,不再寄发纸质校考合格证。请考生及时关注郑州大学招生网发布的有关信息。

六、录取规则

(一)湖南、山西、安徽、江西

1.考生必须取得郑州大学美术类专业校考合格证,如果所在省有专业统考,还须取得所在省份省级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

2.考生课成绩须高于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文化课控制分数线(如果艺术类本科文化课控制分数线不止一个,则执行最低文化课控制分数线)30分(含)以上。

3.采取志愿优先录取原则,按校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4.当校考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课总分相同,则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二)山东、陕西、广东

对于进档考生,按照所在省份投档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投档成绩相同则按专业省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仍相同则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三)西藏

1.只招收文史类考生。

2.考生文化成绩须达到当地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西藏自治区美术与设计学类艺术加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七、新生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凡考试有舞弊行为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八、组织机构及监督

(一)郑州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组织、监管我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对考试安全负总责。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美术类专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审议、确定美术类专业招生校考合格考生名单。

(二)我校设立特殊类招生考试仲裁小组,原则上由校外专家担任,是否启动仲裁机制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三)美术类招生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规定的相关人员要严厉查处。凡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学校纪委电话:0371-67781266

九、教育部和河南省如出台新的文件规定,以新规定为准。

十、联系方式

郑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0371-67781182

咨询电话: 0371-67780960

郑州大学招生网:

郑州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

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100号综合管理中心518A室

邮编:4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