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考试成绩通知

2013年4月20日以后,艺术类考生可以在西南交通大学本科招生网(www.AD1896.cn)上查询校专业考试成绩与各省(市、自治区)校专业考试合格控制线,同时寄发合格考生的合格证。

六、录取原则

(1)文化课成绩。文科考生以考生高考成绩(含加分)作为文化课成绩。理科考生文化课成绩=(艺术类文科文化控制线 理科文化控制线) 考生高考成绩(含加分)。

(2)设计学类与绘画专业:校考专业成绩 70%+文化课成绩 30%=总分。以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按总分顺序并依据考生专业志愿安排或调剂专业。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愿调剂者,按退档处理。招生计划10人以上的省份,校考专业成绩前三名的考生优先录取。

(3)音乐类:校专业复试主项成绩 35%+专家组成绩 65%=总分。以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七、学费、住宿费、待遇、授予学位及就业情况

学费收费标准: 据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4】118号批复,绘画专业、音乐表演专业学生的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2000元;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学生的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年7200元,按实际所修学分结算。

住宿标准:每人每年1200元。

待遇: 对成绩优秀、生活有实际困难的学生,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发放奖学金或办理助学贷款事宜。

授予学位: 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就业情况: 学生毕业时根据社会需求双向选择,自主择业。本科学生中10% 15%的优秀毕业生可免试保送攻读硕士研究生。

八、新生报到前复试

新生入学报到前,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专业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得注册入学,并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办备案。

九、监督机制及申述渠道

1、我校艺术学门类招生录取工作遵循 公平、公正、公开 的选拔原则,整个工作过程受学校纪委和监察处监督。

2、除招生简章中公布的收费标准外,我校在自主选拔录取工作中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3、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设立申诉电话:028-66367380、87600066。

十、联系地址

学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 邮政编码: 611756

招生考试科:028-66366373

十一、咨询方式

电话咨询:028 66367529熊老师、87600143梁老师 (西南交通大学艺术与传播学院)

网上咨询:www.ad1896.cn(西南交通大学本科招生网)

yscb.swjtu.edu.cn(西南交通大学艺术与传播学院信息网)

十二、本简章由西南交通大学招生就业处和艺术与传播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西南交通大学2013年艺术类校考考点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