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类专业招生使用校考成绩,且须省级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文化成绩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者(其中外语成绩不低于50分 满分150分 ),按文化课成绩 文化课满分 100+专业课成绩 专业课满分 100计算综合分,根据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专业分配;专业考试成绩位于我校在各考点前5名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优先录取,并在综合分上加5分参与专业分配,英语成绩要求可降低5分。
音乐学(声乐)、音乐学(钢琴)、音乐学(古筝)专业在考生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不分文理科,按校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舞蹈表演专业分男女生计划招生,在考生校考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身高符合要求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照专业成绩分男女生从高到低排名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