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 上午8:30-11:30,考试内容:民歌分析与旋律写作;

下午2:30 4:30,考试内容:听音、乐理笔试。

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时间:2月9日上午8:00 12:00、下午2:30 6:00;

2月10日上午8:00 12:00、下午2:30 6:00。

五、考试科目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民族音乐学方向)

1、专业技能测试:(一)钢琴、手风琴、器乐、声乐(蒙语授课的考生可选长调、呼麦、说唱)任选一门分别演奏(演唱)(伴奏自带)。

(二)民歌演唱两首。

(三)视唱(五线谱、简谱均可)。

2、笔试内容:(一)民歌分析与旋律写作。

(二)听音、乐理。

六、成绩考核与划线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民族音乐学方向):满分为300分:专业技能测试200分;专业理论笔试60分;基本乐科包含视唱、练耳和基本乐理三项,满分为40分(视唱20分、听音10分、乐理10分)。

七、政审和体检

考生的政审和体检,按教育部、卫生部的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八、录取方法

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按照公正、公平、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民族音乐学方向)单独划线录取。计分办法:专业课成绩按60%计入总分,课成绩按40%计入总分,两项成绩相加,按总分由高到底排序录取。其他招生录取条件详见《内蒙古师范大学2015年招生章程》。

九、复查

为确保新生质量,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招生联系电话:(0471)4392552

招生考试监督电话:(0471)4392514、4392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