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及要求

1.预录取是指:考生进入特殊教育学院确定的分数线,我校已确认录取,还需要在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时(7-8月份)提交给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室审批,之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2. 被预录取的同学一定要下载确认函(在主页相关文件下载中下载此表),并在4月24日11:00前传真至我校招生办043185250091或043185250087。

3.在2014年4月24日11:00前没有发送确认函的预录取考生,我们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顺延录取其他考生(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也要发放弃录取确认函,不发的,责任自负)。